遍,也没有找到。正当我第五次把包里的东西全部倒出来找时,我的卡,带照片的正面朝上被递到面前。“你的?”“嗯,谢谢!”我伸手去接。“怎么谢?”他眉一挑,捏紧卡收了回去。物归原主不是理所当然的吗,我也不知...
我曾将青春翻涌成他,也沉溺于其中梦话。
我毫无保留,给他最丰盛的爱意和最极致的体验。
在得知自己只是一个玩物之后。
在失去一切之前。
我转身离开。
嘘,追妻火葬场的剧本,自己写才有意思。
1我从小是个乖乖牌,做过最离经叛道的事情,大概就是,和第三次见面的男生睡了。
第一次见他,是在一个雨夜。
晚课后下起大雨,同学们都在躲雨,我急着回宿舍,于是冲进雨里。
跑得急,上台阶的时候踩空一级,小摔了一下。
一双温热的手伸过来,握住我的手臂,把我扶了起来。
我抬头一看,是个痞帅痞帅的男生,也没打伞。
“谢谢。”
我连忙道谢。
发觉他的目光下移,我低头一看,不可抑制地脸红了。
被雨水淋湿的宽大T恤,此时紧紧覆在我的身上。
我努力降低的存在感,很难被忽视了。
他扭过头,不自在地轻咳一声,什么话都没说,迅速离去。
2第二次,我在图书馆借书,发现校园卡不见了。
我把全身的口袋翻遍,包包每一个隔层翻遍,也没有找到。
正当我第五次把包里的东西全部倒出来找时,我的卡,带照片的正面朝上被递到面前。
“你的?”
“嗯,谢谢!”
我伸手去接。
“怎么谢?”
他眉一挑,捏紧卡收了回去。
物归原主不是理所当然的吗,我也不知道怎么感谢。
突然想到我的包中常备。
“谢谢你。”
我的手掌里,躺着五颗大白兔奶糖。
“就这?”
他有点不可置信,然后又笑了,“也行。”
3第三次,我和室友莫溪一起在学校后门的堕落街吃火锅,吃得开心,我们都喝了些啤酒。
吃完火锅,莫溪回家,我一个人回寝室,走得晕乎乎的。
感觉身后有人跟着我,我回头一看,是一个醉得趔趄的大块头。
我有点懵,也很害怕,刚巧看到他从餐馆走出来抽烟。
我故意说一句:“我来接你。”
生怕被尾随,顾不得许多,我拉起他的手就跑。
他有些错愕,倒也没拒绝。
跑出好远之后,我累得不行,停下来,弯着腰,双手撑着膝盖不住地喘气。
喘了一会,我抬头解释:“刚有醉鬼跟着我,我拿你当挡箭牌。
不好意思啊。”
“我也喝多了,你就不怕?”
他笑得漫不经心。
“怕什么?”
我嘴硬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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